清华大学张卫平教授:致考博同学的一封信
张卫平,笔名章程,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,博士生导师,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会长。本文原载于张卫平教授个人博客,分享值此,以飨诸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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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都有一些人向我打听读博的事情。问题很多,如什么样的人才能读博?什么样的人才能考上博士生?您希望录取的博士生是什么样的人?我的这种情形和条件可能读博吗?如此等等。为了回答这些问题,于是写就了这一封信,以便提高效率。当然,这仅仅我个人的看法,依据的是我个人的情形,其他博士生导师也许就完全不一样了。例如有的博导希望为国家多培养一些管理型人才,成就更多的高官或政治家,如此才会对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,于己,于社会都有好处。
同学(同志):你好。
1、就我来看,法学博士主要是为了培养法学方面的研究人才,也应该是如此。尽管读博士可以提高就业的竞争力,读完博士后也可以不从事法学研究,但这样一来就占据了宝贵的法学人才培养的资源。我每年仅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,因此我需要更慎重地考虑博士资源的稀缺性。而且由于清华法学院是一个很好的平台,因此也就更显现了这一资源的珍贵。当然,为了应对这种通过读博提高就业和事业竞争力的社会需求,可考虑设置类似于法律硕士那样的,仅仅为提高素质的法律博士。
2、读博士是为了今后从事法学研究,因此今后的出路和职业就只能是做教师,最终成为一名法学教授。然而,你愿意当一名教师吗?你觉得你适合做一名教师吗?
3、在大学里做一名教师,即使是法学教授,除了极少部分人以外,收入并不高,顶多也只能是中产阶级,在一些地方院校可能就是个“伪中产阶级”。一个做研究的人不可能成为十分有钱的人,在这方面,教授是不能与从事律师业务的律师相比的,尤其是非讼律师。要知道我们学习的目的首先是解决生存的问题,然后考虑如何生活得更为幸福。而对幸福生活,每一个人有自己的理解。对一些人而言做一名教授也许是幸福,过程也是幸福的,但其他人可能是完全相反的理解。知识分子更多的是一种贵族式的社会存在。
4、要从事法学研究,就要求很好的外语基础,没有好的外语基础,今后很难有所发展。在这方面你需要评估一下你的外语能力和对外语的感觉——你对外语是否有一种排斥感?外语的接受能力如何?如果觉得外语学习是一种痛苦(当然痛苦也有一个程度问题),则要考虑方向的选择问题。
5、从事法学研究需要有很好的抽象思维能力,你可以自我评估一下你在这方面的能力如何。是否擅长于理论问题的思考?是否喜欢理论问题?读哲学方面的书是否有一种拒斥感?是否存有一种追问问题的好奇性?
6、从事研究需要有好的文字表达能力,你在这方面如何呢?平时写东西吗?愿意写东西吗?对于自己写的东西,自己是否欣赏呢?曾经写过什么理论方面的东西吗?如果考博之前没有这方面足够的锻炼,即使考上博士也是很痛苦的,抄袭他人的文章和观点将是更为痛苦的事情,而且有可能是将来更大的痛,并可能导致难以想象的严重的后果。
7、教学和研究都需要大量读书。你愿意读书吗?有兴趣读专业以外的书吗?对经济学、社会学、心理学、哲学、政治学方面的书有排斥感吗?这些学科与法学有天然的联系。每一个人不会认为自己是不愿意读书的,但的确不是每一个人都实际愿意把时间花在读书上,是否愿意且喜欢读书有先天的因素。
8、当教师,口头表达也十分重要,尽管有不少教师的口头表达不怎么样,但要做一个好的老师,并且在同行竞争中处于优势,很好的口头表达很要紧。虽然口头表达可以后天锻炼,但这需要比别人花费更多力气。你对自己的口头表达可以做一个评估。
9、最后,也是最重要的,就是身体状况,所有的竞争说到底都是体力的竞争,没有一个好的身体,是无法在学术研究方面进行竞争的。有好的身体,就有了改变一切的条件。对此我有深刻的体会。
您亲爱的朋友:张卫平
2007年10月13日
来源:法律出版社